|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02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mggzy.sm.gov.cn/smwz)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146,8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02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明溪县城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青年路及周边片区排水设施改造(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各投标人:现对明溪县城区市政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青年路及周边片区排水设施改造的招标文件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财政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已出具,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元,发包价修改为:******元,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以上更改。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修改为120000元。 四、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40条款号34.2其他:删除23、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承诺函为投标必备文件,务必按要求提供;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交,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报价,按废标处理。 五、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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