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南段片区)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002001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3日09:00******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地 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人:黄传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红旗街187号
联系人:艾启娟
电 话:******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评标办法
1.招标项目名称: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松溪县城区雨污分流第七期建设项目(南段片区)
2.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评标参数:投标人数量少于 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随机抽取20家入围
三、******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无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及理由 |
/ | 不合格 | / | / |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执业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郑东 闽************
相关个人业绩:无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七、******委员会成员名称:
兰俊荣 (组长)、李超男、侯林峰 、邵晖 、薛红亮。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 233 号
联系电话:******
九、候选人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十、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根据闽发******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为公示期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招标人: 松溪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 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