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安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01号)
各相关单位及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云浮市云安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投资人暨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提疑答复如下:
问题一:在招标文件及《投资合作协议》中,关于中标总承包企业中标后需在云安区成立公司性质的表述不一致,详细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第 2.1 条“(4)项目公司组建:1.中标方(投资人)需与鲲鹏公司合作在云安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总承包企业中标后需在云安区成立项目公司(云安区企业除外)……”。
2.《投资合作协议》第 7页“1.3.实施内容:……甲方与乙方在云安区合作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如乙方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负责投资的成员需与甲方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标总承包企业需在云安区成立分公司(云安区企业除外))……。”
建议:建议在招标文件、《投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协议中,统一明确为“中标总承包企业需在云安区成立分公司(云安区企业除外)”。
答复:同意,招标文件、《投资合作协议》以及后续协议中,统一明确为“中标总承包企业需在云安区成立分公司(云安区企业除外)”。
问题二: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中关于投标人责任及保证存在不合理的问题,详细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函》“1、……我方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筹划、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的责任”。
2.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函》“2、……并筹措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
因本项目内容未包含融资、运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建议修改为:
1.建议修改为“1、……我方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筹划、投资、勘察、设计和建设等全过程的责任”。
2.建议修改为“2、……并按股权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答复:1.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函》“1、……我方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筹划、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的责任”修改为:“1、……我方愿意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中标后与招标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本项目的筹划、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的责任。”
2.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函》“2、……并筹措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资金”修改为:“2、……并按股权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注:未按上述修改的,不作为投标函不响应的废标条件。
问题三: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实施计划”中技术评审方案的内容要求超出了投标人职责范围,投标人无运营维护责任。
招标文件 P55 项目实施计划中第四点“技术评审方案,包括:(1)工程施工方案;(2)项目投资方案;(3)项目运营、维护方案;(4)勘察方案”。因本项目未包含项目运营、维护方案,建议修改为“技术评审方案,包括:(1)工程施工方案;(2)项目投资方案;(3)勘察方案”。
答复:投标人在“(3)项目运营、维护方案”章节提供相关的运营及维护方案或建议即可。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除以上内容作出修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澄清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