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C2025-GQ-C-003
二、项目名称:2025-2027******集团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1:
******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苏州市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413、609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
标包2:
******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98号苏州太平金融大厦16层01、02、03、04、05、06单元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270000.00元)
标包3:
******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南环东路1******管理中心北10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23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名称:场馆板块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范围:场馆板块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标包2:
名称:演艺板块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范围:演艺板块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标包3:
名称:招商投资数字化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范围:招商投资数字化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剑科、候智慧、谭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文)所规定收费办法的80%计算本采购包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并以此作为收取中选服务费的金额。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0.8%)*80%。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标包1: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4560.00元);
标包2:人民币叁仟肆佰捌拾元整(¥3480.00元);
标包3: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公园路55号2楼A2190室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0512-******
******有限公司
******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牛江南、张益、李非凡、李娜、牛建东、路晓毅
电 话:******、******、******、******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