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CGZB-2024-019
项目名称: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4,5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164,57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64,57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 | 物资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4,570.00 | 1,164,57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5 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6)其他需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5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 (2023) 119 号),供应商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06日至 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电子交易平台-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和【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6.2、供应商须知其他内容:
(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 、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fwzn/004003/******/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官网地址:******/),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5)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6)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西咸新区)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
(7)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2023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8)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5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