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BSXES******1 | 项目名称: | 高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供水提升改造项目(落润至嘉乐)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6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83 | 项目发包价(元): | ******.75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7-02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7-03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7-04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仟) 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高县支行 银行账号:******00138 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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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高县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高县落润镇、嘉乐镇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高县落润镇、嘉乐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安装de200PE管约3100m,新安装DN150内外涂塑复合钢管约1600m,新安装de160PE管约4400m,新安装de50PE管约2900m,新安装de32PE管约1000m,新安装无负压供水设备2套(备用水泵两台),新建1.5m高堡坎约15m,新安装1.5m高镀锌护栏约54m,新安装de160PE排污管约500m,新安装监控设备2套,新安装2套二氧化氢发生器AB剂40m2/h(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业主建议:意向施工企业报名前,请仔细查看选取公告及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附件资料,核算成本,谨慎报名,若有异议,请及时向业主提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勘,充分了解项目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地理环境、运输条件等一切因素。)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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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3.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4.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 民工工资保证金将按照“川人社发〔2021〕24 号、宜人社发〔2021〕28号、宜人社发〔2022〕38号、高人社发〔2022〕6号”等文件执行。 五、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预付款10%,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预付款。承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报告,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审核后,发包人支付完成当月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合同总价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 2.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六、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招标控制价单价金额下降10%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结算审定金额为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与规费按实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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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落润嘉乐管网合同清单图纸.rar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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