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及兰溪市东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一期)(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兰溪市体育场路45号 联系人:章卫芬 电话:138****9335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A座2302室 联系人:张颖 电话:182****3582 | |||||
标段(包)名称: | 金建高铁兰溪东站枢纽工程及兰溪市东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项目(一期)(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002001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投标人为电梯设备制造商或电梯设备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3.1.1 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B级)。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体产品范围见型式试验证书,覆盖范围乘客电梯额定载重量和额定速度应符合乘客电梯额定载重量≥1350kg,额定速度≥1.6m/s,以及具备自动扶梯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或已取得新的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级别为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B级。代理商必须是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并且其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未参加本项目投标。电梯设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其不能再授权给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电梯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接收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有限公司 | 6,987,777.00元 | 符合国家有关电梯验收规范和质量合格标准并配合东站枢纽工程总 | 赖昱行 | 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13)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2025-07-07至2025-07-10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见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 |||||||
评标时间: | 2025-07-04 09:30:00 | 评标地点: | 评标室1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9-****** | |||||
信息来源: |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5-07-07 10: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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