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某部“一室四间”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2025-JLNWQZ-G1027
1.3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4招标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在云南昆明市,“一室四间”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10005.34元。
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6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对某部“一室四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须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审计报告完成备案赋码须可供查验真伪,且在审计报告中主报告及资产负债表等四表均有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登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查询截图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6信誉要求:
①未被国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军队建筑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时间,认定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2.7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2.8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9投标人为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港澳台背景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10提供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的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11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12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13注册要求:根据上级要求,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注册登录网址******)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注册登录网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具体地点致电联系招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获取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ling******4 @qq.com(李老师)。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不收取相关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5年 7 月 31 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5.2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31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李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 ******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聂老师(不提供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