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ZJL0000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兰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调储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发改〔2022〕2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建设局,******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调储池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兰西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厂区工艺管道410米,管径D377-820mm。新建5000立方米污水调储池1座,全地下结构,建筑面积1142.24平方米,配套道路硬化及绿化。新建配水池1座,半地下,地下 4 米,地上 3 米,建筑面积21.84平方米。现状锅炉间废弃锅炉拆除,新增调储池除臭设备及管路1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共1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实际监理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95,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他人员配备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 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要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地点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电子投标工具。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3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绥化市兰西县东二道街鑫盛家园西北侧约50米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项目B5-9_号商服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