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人民政府拟将老旧的雷平镇东、西农贸市场改造成为大新县乡镇新型农贸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模式采用bot模式(即设计-投资-建设-整体租赁-经营管理-移交),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雷平镇东、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大新县雷平镇东街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

******有限公司
(四)投资总额:预计投资2300万元人民币(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项目备案方案及财审结算为准)。资金来源为引入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改造建设。
(五)建设规模:
拆除原有农贸市场建筑物。东市场建设地上二层商业综合楼,一楼层设置商铺及摊位,二楼层用作综合性商铺;西市场建设地上二层商业综合楼,一楼层设置商铺及摊位,二楼层用作综合性商铺。两个市场用地约5674.63平方米,其中东市场3468.73平方米、西市场2205.90平方米。
(六)建设期:
项目分两期实施改造建设。第一期为西市场建设,工期计划至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第二期为东市场建设,工期计划至2026年6月竣工验收备案。(实际以最终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集贸市场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经营能力。不向个体经营户招商。
(二)企业实缴资本金达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三)有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升级、市场搬迁、经营、管理的在营成功案例。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五)投标人须提交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及经营管理等方案。
(六)与招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个单位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相关资料(含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三、招商条件
(一)采用bot模式(即设计-投资-建设************集团提供现有市场用地,协助投资方办理项目工程报建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投资方负责承担市场改造项目的拆除、安置、建设等一切费用。
(二)项目建设:在现市场使用占地面积基础上,拆除原有农贸市场建筑物,按新设计方案进行东、西市场分期实施建设,先拆除、重建西市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东市场原租户安置到西市场,再实施东市场拆除重建。
(三)投资方承担建设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拆除费用及相关安置、补偿费用,且补偿标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市场建设面积和摊位数量要求只增不减,建成后须保持农贸市场功能,市场一楼面积全部做农贸交易市场,不做其他用途,并设置自种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区域。
******消防要求、抗震级别等条件。
(六)由投资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经营等全过程承包。
(七)投资方在大新县所属国有金融机构开设三方监管账户并存入不低于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该资金分四笔无息退还给投资方:第一笔于西市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二笔于西市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三笔于东市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四笔于东市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建设时,履约保证金可全额无息退还给投资方。
******管理局注册一家新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唯一农贸市场承租主体。
(九)投资方不得将市场重建项目的资产和经营权作任何抵押或转让。
(十)投资方只作为市场重建******集团所有。
(十一)农贸市场目前仍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经营收益,项目建成后投资方采用租赁经营市场的形******集团缴纳市场租金不低于30万元,且租金每5年递增5%。具体执行的费用以最终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十二)录用现有市场管理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待遇标准。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给投资方的经营期限初定为15年(项目建设期的时间不计在内)。
五、招商方式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成立县评审小组,经县评审组对各企业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与最高得分方案的企业进行项目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若与最高得分方案的企业未达成投资协议,则按方案得分高低依次与各企业进行项目磋商,直至签订投资协议书。
六、退出机制
投资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进度进行项目建设,或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未按协议约定开展经营的,须依据合同规定强制退出。
七、提交方案时间
报名通过后并响应招商条件的企************有限公司。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诚意金
1.投资人报名时,须向招商人的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诚意金人民币50万元,否则报名无效。如投资人中标,则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未中标,则无息退还诚意金。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资人交纳的诚意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崇左大新支行
银行账号:6600 0001 2627 5000 32
2.若投资人中标但未按约定与招商人签订投资建设协议的,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后,未按约定补足或未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2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有限公司报名登记。
******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大新县雷平镇东、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格式发送。
(四)报名地点
******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县桃城镇桂圆路人和新都8栋)。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赵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新县雷平镇东、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大新县雷平镇东街农贸市场、西街农贸市场。


******有限公司
(四)投资总额:预计投资2300万元人民币(投资金额以最终实际项目备案方案及财审结算为准)。资金来源为引入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改造建设。
(五)建设规模:
拆除原有农贸市场建筑物。东市场建设地上二层商业综合楼,一楼层设置商铺及摊位,二楼层用作综合性商铺;西市场建设地上二层商业综合楼,一楼层设置商铺及摊位,二楼层用作综合性商铺。两个市场用地约5674.63平方米,其中东市场3468.73平方米、西市场2205.90平方米。
(六)建设期:
项目分两期实施改造建设。第一期为西市场建设,工期计划至2025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第二期为东市场建设,工期计划至2026年6月竣工验收备案。(实际以最终竣工备案日期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有房地产开发、集贸市场管理等相关服务内容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经营能力。不向个体经营户招商。
(二)企业实缴资本金达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三)有农贸(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升级、市场搬迁、经营、管理的在营成功案例。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6、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五)投标人须提交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及经营管理等方案。
(六)与招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一个单位参加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内容相关资料(含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三、招商条件
(一)采用bot模式(即设计-投资-建设************集团提供现有市场用地,协助投资方办理项目工程报建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投资方负责承担市场改造项目的拆除、安置、建设等一切费用。
(二)项目建设:在现市场使用占地面积基础上,拆除原有农贸市场建筑物,按新设计方案进行东、西市场分期实施建设,先拆除、重建西市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将东市场原租户安置到西市场,再实施东市场拆除重建。
(三)投资方承担建设红线范围内建筑物的拆除费用及相关安置、补偿费用,且补偿标准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市场建设面积和摊位数量要求只增不减,建成后须保持农贸市场功能,市场一楼面积全部做农贸交易市场,不做其他用途,并设置自种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区域。
******消防要求、抗震级别等条件。
(六)由投资方负责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经营等全过程承包。
(七)投资方在大新县所属国有金融机构开设三方监管账户并存入不低于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该资金分四笔无息退还给投资方:第一笔于西市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二笔于西市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三笔于东市场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第四笔于东市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10天内退还50万元。如遇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建设时,履约保证金可全额无息退还给投资方。
******管理局注册一家新公司,并以该公司作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唯一农贸市场承租主体。
(九)投资方不得将市场重建项目的资产和经营权作任何抵押或转让。
(十)投资方只作为市场重建******集团所有。
(十一)农贸市场目前仍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经营收益,项目建成后投资方采用租赁经营市场的形******集团缴纳市场租金不低于30万元,且租金每5年递增5%。具体执行的费用以最终投资合作协议为准。
(十二)录用现有市场管理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待遇标准。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给投资方的经营期限初定为15年(项目建设期的时间不计在内)。
五、招商方式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二)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成立县评审小组,经县评审组对各企业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与最高得分方案的企业进行项目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若与最高得分方案的企业未达成投资协议,则按方案得分高低依次与各企业进行项目磋商,直至签订投资协议书。
六、退出机制
投资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标准、进度进行项目建设,或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未按协议约定开展经营的,须依据合同规定强制退出。
七、提交方案时间
报名通过后并响应招商条件的企************有限公司。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诚意金
1.投资人报名时,须向招商人的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诚意金人民币50万元,否则报名无效。如投资人中标,则交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资人未中标,则无息退还诚意金。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资人交纳的诚意金存入以下指定账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崇左大新支行
银行账号:6600 0001 2627 5000 32
2.若投资人中标但未按约定与招商人签订投资建设协议的,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后,未按约定补足或未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其交纳的诚意金不予退还。
(二)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2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有限公司报名登记。
******有限公司邮箱(******)。邮件标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大新县雷平镇东、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格式发送。
(四)报名地点
******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县桃城镇桂圆路人和新都8栋)。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赵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