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E************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380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建设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 ,标段内容: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冯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建钢骨架设施大棚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人员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任命书。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