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1)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河津市负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问题1)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运城市督查室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河津市九龙沟河道沿线仍有一座高钙灰厂未拆除、污水处理站至入黄口的排水专用管网建设工程尚未开工。
二、整改措施
(一)加快完成高钙灰厂拆除工作。细化煜帛高钙灰厂拆除方案,确保按期拆除到位,同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二)推进排水专用管网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倒排工期,加快施工速度。及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站至入黄口的排水专用管网建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及早投入使用。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河津市莫底沟生态环境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市政府23次常务会议精神,立即启动煜帛钙业公司拆除准备工作,王高红副市长先后三次召开拆除协调会,就拆除企业手续保留、评估公司资质、企业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等工作,征求环保、审计******************有限公司采取网上拍卖方式对煜帛钙业资产进行处置。截止2024年4月底,拆除工作已经完成,保留资产已移交下化乡政府管理。
(二)根据《河津市莫底沟生态环境治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薛将军副市长先后现场查******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5.3万元。2023年11月22日签订合同,2023年12月24日项目完成建设。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8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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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