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监狱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老艾感监区房屋拆除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老艾感监区房屋拆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ZB****** 。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编码 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磋商 保证金 |
1 | B******-拆除工程 | 老艾感监区房屋拆除采购项目 | 1项 | 105541.00 | 建筑业 | 否 | 1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 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 |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8.磋商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0日 14:30 (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10日14:30 ((北京时间)******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福建省建阳监狱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曼头山7号
联系人: 朱警官、暨警官
联系方法:******
13.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人:李水连、高翠云
联系方法:0591-******
14.发布媒介: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2)******有限公司(******/)。
附1:提交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代理服务费 缴纳账户信息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 | |
磋商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有限公司 |
******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
联系电话:0591-****** |
注:供应商应认真核对帐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