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无公害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批准备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发永兴农业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永丰县无公害蔬菜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位于永丰县坑田镇、藤田镇、鹿冈乡、沿陂镇、石马镇等5个乡镇,涉及21个村。【具体详见项目建设地点清单】
四、工程概况:新建钢架大棚共计6080.00亩(其中:连栋现代化薄膜温室大棚3648.00亩,传统钢架大棚2432.00亩)、冷藏保鲜库3000.00㎡、生产辅助性设施(新建排水渠、机耕道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永丰县城发永兴农业有限公司自筹和融资解决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为¥:******0元。
八、招标范围:新建钢架大棚共计6080.00亩(其中:连栋现代化薄膜温室大棚3648.00亩,传统钢架大棚2432.00亩)、冷藏保鲜库3000.00㎡、生产辅助性设施(新建排水渠、机耕道等)、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建设工期:约7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出的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市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人员如下: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其它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和四大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人民政府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远程异地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有限公司
4、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十五、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发永兴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96-******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