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2
采购合同编号:芷财采计******3
******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委托检验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芷江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范围:重点在辖区内主要批发市场和主要菜市场、小食杂店、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进行抽检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832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捌万叁仟贰佰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服务内容 | 品牌 | 数量 | 合同金额(总价) |
/ | ******有限公司 | 芷江侗族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否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 | / | 783200元 |
三、服务时间
各县市区局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任务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五、其他约定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施工中,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规定,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6月13日
八、合同主体
甲 方:******管理局 | 乙 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秦建伟 |
委托代理人:黄河 | 委托代理人:陈静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芷江县 | 地 址:******街道学府村碧桂园智慧园21栋102号 |
| ******银行环保支行 |
| 账 号:************ 银行行号:******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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