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工程地点:孟村县朝阳大街与迎宾路(原津南路)交口西北角。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沧州市孟村县朝阳大街与迎宾路(原津南路)交口西北角,为新建综合性板式办公楼,主要用途为政府相关部门办公,总占地面积13321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63.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621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78.27平方米。1#A区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11层;1#B区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2层。地下平时为设备房、车库,设有车位153个,其中充电车位20个,战时为常6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防化等级丙级;A区办公楼1、2层为服务大厅、局部3层为会议室,3-11层为办公区域;B区办公楼,1层为办公和食堂,2层为办公区域及活动室。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40日历天2.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施工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设计及后期服务。(2)施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出具施工图预算编制,不含后期深化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2021年至今财务报告或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承诺函)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承诺书)(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原件扫描件;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3.1.4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候选人。该招标文件编制版本为河北省政务办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内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附件162、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负责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8)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8 09:00至2025-01-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7.1.1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收取,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7.1.2付费主体:招标人7.2平台使用情况7.2.1使用平台名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7.2.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使用第三方平台7.2.3收费标准:收费标准:50万≤概算价范围<100万,收费金额700元;100万≤概算价范围<300万,收费金额900元;300万≤概算价范围<500万,收费金额1000元;500万≤概算价范围<800万,收费金额1100元;800万≤概算价范围<1000万,收费金额1200元;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7.2.4付费主体为本项目投标单位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招标人接受质疑电话:杨经理,******。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田主任******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孟村商务中心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4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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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孟村县团结路14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国际B座818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杨经理 | 联系人: | 褚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