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湘钢一中)学生公寓装饰、装修提质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01
******中学(采购人名称)的******中学(湘钢一中)学生公寓装饰、装修提质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学(湘钢一中)学生公寓装饰、装修提质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88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GHZB[2025]0081号
4、采购项目预算: ******.3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01 | ******中学(湘钢一中)学生公寓装饰、装修提质项目 | ******消防专项改造,主要对女生公寓楼及男生公寓楼进行装饰、装修提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女生公寓楼75间宿舍阳台加卫生间(含淋浴),40间公共卫生间、淋浴间装修提质,供水系统扩容、购置空气能热水设备;男生公寓楼外墙松动瓷片凿除等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1 | ******.36元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3)。
④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⑥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6)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湘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好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5;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信息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6、按本邀请公告要求提供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递交的所有资料必须年审合格、清晰可辨,否则视为不合格;(2)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17: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且上传资格审查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 CA 证书。
3、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审查文件(下载地址:******:8089/gjxz/65569.jhtml; 下载版本: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1720 版.zip,由于电子标编制工具更新,本项目只有1720版本能正常投标,请注意检查电子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的版本是否为1720版),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5、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资格审查会议,投标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规定,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内发出谈判通知,投标供应商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被邀请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请所有投标供应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7月9日09时00分)。
3、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详见谈判邀请公告)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朱灿、肖伟能
电 话:0731-******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中学
(2)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峨嵋路108号
(3)联系人:范舟
(4)邮 编:411100
(5)电 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3)联系人:朱灿、肖伟能
(4)邮 编:411200
(5)电 话:0731-******
(6)电子邮箱:******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微型企业采购)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采购,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