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函
编号:HBXN-202510SZ-******1
各潜在投标人:
你方提出的有关孝南经济开发区同德路辉宏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孝南经济开发区同德路辉宏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问题1:投标函附录一及投标函附录二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及专用合同条款中未明确相关内容。请明确是否未做相关约定?未做相关约定是否可以直接“/”或“无”表示。
答:可以直接“/”或“无”填写。
问题******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请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即可,无需提供附注?
答:提供完整审计报告。
问题3:工程量清单中,绿化工程部分,项目特征描述涉及养护时间,但未明确具体的养护等级,请明确本项目的绿化养护等级?
答:按照二级养护报价。
因本次澄清可能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01日09时00分00秒”,现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00秒”。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委员会(盖单位章)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