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Z-2025-006
2、项目名称:******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15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智能净烟艾灸仪4套及熏蒸治疗仪2套;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医院智能净烟艾灸仪和熏蒸治疗仪采购项目 | ******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天津路与九都西路交叉口苹果园小区2-5号门面房 | 390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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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连建学(组长),刘俊芳,李斌,韩玲,王晓灿(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下浮50%收取。
2、收费金额:292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80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1107室
联 系 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