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XDG-2024-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XDG-2024-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XDG-2024-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 锡滨数投备[2025]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项目概况 | |||
|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青祁路与梁溪路交叉口东北侧 | |||
| 2.1.2 建设规模:项目新增用地面积约29092.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1736.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716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574.09平方米。项目拟新建12栋6-11层住宅,以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等。单体最大面积7465.54 ㎡,单体最大高度37.6m。最大层数:11层;最大单跨:6.5 m。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 |||
| 2.1.3 合同估算价:45874.0万元 | |||
| 2.1.4 工期要求:100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31日,竣工日期:2028年10月31日 | |||
| 2.2 招标范围:XDG-2024-53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消防、智能化、防雷、建筑节能、电梯以及配套室外工程。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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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含)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25000万元且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该类似工程必须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上所注为准,两者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所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起向前推算。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业绩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12/0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12/0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9/0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路蓝庭公寓6号508-33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19号启迪协信中心6号楼9楼911室 |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 联系人: | 杜工 | 联系人: | ******居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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