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K00119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红桥区
一、招标条件
本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律所或者分所只允许一家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书并加盖总所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由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负责人参加开标,须提供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提供负责人资格证明原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08时30分到2025年12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银行帐号:************2173,电汇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汇款,汇款附言请注明:项目名称 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汇款后将授权委托书(含受托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版(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付顺娇,联系方式:022-******-80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出具《保密承诺函》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天津人力社保CA证书或者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办理的天津数字证书登录天津阳光采购平台(******)成功注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
联 系 人:刘雅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 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室
联 系 人:付顺娇
电 话: ******-801
电子邮件:qqb@mzba.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