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庆丰村射击训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11-27]
项目概况
******街道庆丰村射击训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劳务分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5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国控建招字【2025】第277号
项目名称:******街道庆丰村射击训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劳务分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6567.8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35911.02元人民币(含暂估价约3万元(模板与方木采购费、钢管租赁费、大型设备租赁费))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瑞国控建招字【2025】第277号 | ******街道庆丰村射击训练场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劳务分包工程 | 1 | 项 | 706567.80 | 635911.02(含暂估价约3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5日,工期33天,具体按项目部工期计划要求施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赣建〔2020〕11号文件要求,营业执照上有“劳务分包”的经营范围或企业资质证书有施工劳务资质(或提供江西住建云“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截图),外省企业须另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企业公示截图。
2.2本项目仅限******集团劳务库内企业(不含已清退企业)投标,提供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截图或入库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1月01日至2025年11月01日(以签******银行收款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备注:①销项发票二维码应清晰可扫描查询;②******银行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
4.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劳务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及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及施工方案合理性,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管理人员持证实名核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5.履约保证金:按谈判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银行开设共管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工程完工50%,5个工作日内解冻5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index.html)开标前一个月内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7-4)。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银行盖章,则另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
地点: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库内招标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瑞昌市东环路与赤乌东路交叉口科技园 ******集团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介为: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采购过程中的变更、答疑和结果公告,将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库内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投标人被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瑞昌市东环路7号科技园 示范园研发楼7楼
联系方式:詹妍琪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瑞昌市杨林大道南侧林湖苑9栋2单元102室
电子函件:******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792-****** ******
4.监督单位
名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