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阳泉市纪委监委关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办实事项目有关部署要求,为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农村集体财务收支不透明,未定期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利用白条顶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挪用、平调集体资产,使用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担保贷款。违背农民意愿,大面积或整村流转集体土地;违规交易集体资产,拆分集体工程项目,搞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违规吃喝招待,请客送礼,乱发补助、福利、奖金,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等。
(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惠农惠民补贴政策公开公示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在补贴资金落实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乡村振兴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挤占截留挪用,乡村振兴项目弄虚作假,虚构夸大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资金,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涉农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对举报人如实反映的问题,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举报人应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问题线索材料尽量翔实,如实提供涉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凭证凭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提供线索,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单 ?位 | 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 |
电 话 | 邮 箱 | |
******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 ****** | ****** |
******农村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 | ****** | ****** |
******农村局 | ****** | ****** |
******农村局 | ****** | ****** |
******农村局 | ****** | ****** |
******农村局 | ****** | ****** |
******农村局 | ****** | ****** |
高新区社会事务 管理中心 | ****** | ****** |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大街******农村局。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