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新时代“红岩好少年”培育工程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CQS24C01432-11
二、合同名称:2024年重庆市新时代“红岩好少年”培育工程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4C01432-11
四、项目名称:2024年重庆市新时代“红岩好少年”培育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委员会
地 址:渝中区
联 系 方 式:谢雕(******)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渝西大道东段2号附14-15号2楼
联 系 方 式:徐莲(******)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以托管看护、课业辅导等公益性看护服务为主,合理融入思政教育、心理健康、安全自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科学普及等内容,首批在工商业发达、“两企三新”青年群体子女公益托管服务需求突出的相关区县(江津、合川、永川、大足、璧山、铜梁、潼南、荣昌等)开展“假期公益托管营”行动试点。
服务要求:拟在试点区县共选择16个点位,为“两企三新”******小学寒假、暑假集中开展假期公益托管(寒假托管平均每个点位不少于1期,暑假托管平均每个点位不少于4期,每期时间5天左右)。2、地点:各区县团委结合当地实际,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园区、企业******学校向假期公益托管开放场地,各区县工会、团委、妇联依托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职工之家”“青少年之家”“渝好空间”“儿童之家”等提供阵地支持保障。(二)招生对象与办班规模1、招生对象:以寒、暑假期家庭看管确有困难的6—12岁青少年为主,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注重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难家庭子女以及“两企三新”等青年群体子女倾斜。每个托管班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2、办班规模:试点8个区不少于16个点位,开展假期公益托管不少于80期,托管青少年不少于2000人次。(三)工作安排1、带班人员1.带班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托管服务的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教师、社工、志愿者等,师生比(带班工作人员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2.每班每期应明确1名班主任和1名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学生中有女性的,应至少有1名女性工作人员。3.积极争取托管班所在单位(镇街、园区或企业等)配备1— 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安保工作。4.开班前应组织带班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1天,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师德师风、班级管理、家校沟通、应急处置等。
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12日~ 2025年9月30日
服务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谢雕,徐莲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