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河南鹤威水泥电线杆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鹤壁市浚县小河镇石羊村南头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鹤壁市浚县小河镇石羊村南头,占地面积16242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总投资30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3.5万元,主要原辅材料:钢筋、硅酸盐水泥、大沙、石子等,主要设备:电杆模具、调直切断机、搅拌机、离心机、智能张拉机、电焊机、锅炉、铲车等。生产工艺:原料→计量→上料搅拌→电杆骨架制作→装模→浇灌→离心成型→蒸汽养护→脱模→成品。项目建成后年产成品电线杆6万根。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冲洗废水、生产区及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冲洗、混凝土生产;生产区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洗车废水经洗车机处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洗漱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项目单位定期清运肥田,全厂无废水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上料粉尘、搅拌粉尘和锅炉废气以及运输扬尘、卸料粉尘、筒仓粉尘、焊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上料粉尘、搅拌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在每个焊接工位上配置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SO2、氮氧化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企业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设备、皮带运输机、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全部设备置于密闭厂房内,在高噪声设备底部增设防振垫,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厂房中央,并加强设备维护,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除尘器收集尘、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尘和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全部拆解,做固废外售;生活垃圾及时交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鹤壁市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