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溪河流域蓬溪县段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作如下补遗澄清: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业绩要求澄清为无业绩要求。
2、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变更为:
3、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澄清为不接受联合体。
4、原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附加条款:10.20 其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部分,在中标后实质性条款不再更改。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的“项目管理机构: 2 分”变更:为项目管理机构: 5 分;“投标报价: 90 分(不低于60分)”:变更为:投标报价: 60 分(不低于60分)。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