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根据月考核结果由乙方自查并整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验收。因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甲方。
(2******学校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室3部门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并由总务处成员担任组长主持验收小组的工作。
(3)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验收小组应对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
(4)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范围、内容及标准实施验收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乙方和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成。
(6)验收不合格情形的处理: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完成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7)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2.验收标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学校文印服务项目考核表》严格执行。
3.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学校文印服务项目考核表》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进行验收。
(2)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总分≥95分,全额付款;90分≤考核总分<95分,按400元/分进行扣分计算;85 分≤考核总分<90分,按600元/分进行扣分计算,在每月费用中扣除。如乙方月考核低于85分,属于其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且判定为履约验收不合格,按800元/分进行扣分计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学校文印服务项目考核表)
(3)甲方对每次下达的采购计划都必须形成制作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含服务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服务响应时间要求等,由计划下达人员、接收部门相关人员、财务人员签字验收)
4******学校文印服务项目考核表》。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服务要求进行逐项验收①具体内容:甲方对每次下达给乙方的制作报告单的服务项目的完成数量、质量、服务响应时间进行验收。②投标资料核实:在中标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投标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甲方将对乙方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重做。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5.如乙方的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履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乙方承担。
6.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履约验收异议进行答复。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5.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6.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
7.乙方必须完成服务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不得因印刷质量不合格或未按时完成印刷任务或印数不足而影响甲方的教学工作。因乙方原因重新制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履约验收的约定,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验收工作,提供与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技术说明等工作。对履约情况争议问题,有义务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材料。
9.履约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乙方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任何一方因政策因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确实不能继续执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执行本合同,且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