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有限公司隆阳区李家寨铅锌矿1500t/d采矿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保发改产业〔2025〕23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矿产资源高效有序开发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李家寨铅锌矿1500t/d采矿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503-530000-04-01-216125。
******有限公司。
二、项目拟建设地点: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
三、拟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山拟建设规模1500t/d,年产铅锌原矿49.5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22年。项目拟建设内容主要由地下工程、地表工程组成,地下工程包括混合竖井、回风竖井、辅助斜坡道、溜矿系统、安全通风系统等井巷工程,开拓工程,以及矿石运输、废石运输等井下运输。地表工程包括卷扬机房、机修房、井口值班房、涌水处理站、变电站、值班室等。
四、项目******银行贷款37384.00万元,占总投资的64.12%。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建设项目用地预************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李家寨铅锌矿1500t/d采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5〕72号)等。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报建手续。本项目核准文件明确的是拟生产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能力建设、生产。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