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办法》和《关于做好************学院认定、公示,学生处审核,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请广大老师和同学监督。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及其他方式向校纪委或学生工作部(处)反映。
监督电话及邮箱:
校纪委: ****** ;******
学生处: ******;******;******
附件: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