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街道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92.40万元
2.1.2 服务期:12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若达不到服务要求,违约金为合同价的5%。
2.2 招标范围:******街道新能源车辆租赁,共需租赁22辆新能源纯电动车,其中:15辆新能源纯电动4门5座三厢车,7辆新能源纯电动皮卡。要求所有新能源汽车均为无锡牌照的新车,车辆需安装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等,另需根据所租赁车辆安装配套充电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
3.1.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银行代扣证明)];
3.1.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1.7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18时至2025年10月20日 18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0-******
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晴怡、汪雪青
联系电话:0510-****** ******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清华创业大厦B栋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