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 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3〕33号)及《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
二、申报内容
《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条款。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
2.各企业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联系人:王平平、章诚,联系电话:******。
2025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
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3.32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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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产业 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七个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23〕33号)及《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
二、申报内容
《池州市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条款。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好申报材料******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尽职调查。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
2.各企业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联系人:王平平、章诚,联系电话:******。
2025年7月7日
附件: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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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池州经开区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3.32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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