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实施意见》(黔水保委办字〔2024〕1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经过划定、现场实地调查复核,并征求******街道)的意见,最终形成台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居民、农业从业者等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推动水土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具体反馈方式如下:
1.书面反馈:将意见建议以信函形式寄至******水务局,收件人:李辉,邮编:556300,并在信封上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意见反馈”字样;
2.电子邮件反馈: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统一标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意见建议 姓名/单位”;
3.电话反馈:拨打咨询电话085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接受意见反馈与咨询;
4.反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至日期:2025年12月6日)。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内容为《台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见附件)。公众反馈意见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如有),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论证,合理采纳并融入划定工作。
感谢您对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
******水务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