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51219 ******法院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原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至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人重新获取更新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4日10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2、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拒收到付邮件)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系统发生故障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院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青年大街95--1号楼1单元97号1--2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宇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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