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近期批准《湖南永州宁远八里桥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
邮 编:425002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永州宁远八里桥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源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永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包括八里桥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工程和八里桥—舂陵110kV线路改造工程: 在八里桥110kV变电站预留场地新增2号主变压器,容量63MVA;10kV出线8回,2号主变10kV侧配置4Mvar和6Mvar容性无功补偿装置各1组。 将八里桥—舂陵110kV线路工程由原来接入的八里桥110kV变电站2Y间隔改至八里桥110kV变电站4Y间隔,拆除原八里桥—舂陵110kV线路#01终端杆~八里桥110kV变电站2Y间隔段导线0.03km,新建架空线路0.1km,新建杆塔1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噪声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变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建设,施工活动与施工临时占地均在站内进行,不占用站外土地;架空线路施工限制在事先划定的施工区内。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集中堆置,不允许随意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恢复地表状态及土地使用功能;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天土石方作业;站内基础养护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表土应单独剥离,妥善保存,用于后期的植被恢复。 三、建设单位应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