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秀区定点培训******学校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来西秀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我局决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公平公正、择优认定、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资质健全、管理规范、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
二、遴选对象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经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取得合法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2025年年检评估认定为合格的,若2025年尚未开展年检评估的,则应为2024年年检评估认定为合格的(当年新筹设审批的除外)。
3.具备与开展培训工种和规模相匹配的教学及实训场地,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
4.拥有与培训工种相匹配、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与管理人员,且教师应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5.具有满足市场需求、劳动者技能需求以及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和就业需要的工种设置,有一定的办学经验,培训成效良好,无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6.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一定的组织招生能力,具有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或就业合作伙伴,能为学员提供有效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
7.熟悉省、市、区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能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区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不高、教学质量不好、管理不规范导致频繁被投诉的。
3.其他不得参与遴选条件的。
四、遴选申请资料
(一)纸质资料
符合遴选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愿报名并编制遴选申请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遴选承诺书(附件1)。
2.培训资质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正副本、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2025年开展年检被认定为合格的证明材料,若2025年尚未开展年检评估的,则提供上一年度的评估合格证明材料(当年新筹设审批的除外)。
4.培训机构简介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包含工种设置、师资配备、机构管理、培训场地及设施设备条件,上一年度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培训工种、培训人次、培训取证率及就业率等培训成效,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
5.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有关资料:西秀区内(含开发区)培训场地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教学及实训设施设备清单、购买发票或租用合同等复印件,理论教室、实操场地、设施设备彩色照片。
6.师资队伍有关资料:教师花名册、身份证、学历证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或聘用协议等复印件。
7.管理制度资料: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8.就业服务能力印证资料:近年来培训学员就业情况证明材料,与人力资源公司、就业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9.其他材料:如有过往培训业绩突出成果、获得相关荣誉或奖项,可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电子资料
遴选现场******学校亮点和优势。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2025年5月13日—6月8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遴选申请资料报送至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资料审核(2025年6月9日—6月15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机构,列入参与评审名单;对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或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西秀区外培训机构,由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内办学地进行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机构的组织管理、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
(三)综合评审(2025年6月20日):参选机构通过现场讲解PPT的方式参与评选(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从西秀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评审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7名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根据办学基本条件、培训教学管理、培训成效、社会认可与责任等方面进行集中评审,并按照《西秀区遴选民办培训机构评估内容》(附件2)综合打分,按得分排序,确定拟入选的15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入选资格。
(五)公布认定(2025年6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文公布最终确定的西秀区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并与各定点机构签订培训合作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申请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具体事宜。联系电话:0851-******;联系人:沈怡怡。
附件:1.遴选承诺书
??????????2.西秀区遴选民办培训机构评估内容
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
一审:王梦诗
二审:沈怡怡
三审:杨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