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早期民防工程安全防护监控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0913-******
项目名称:2025年早期民防工程安全防护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62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早期民防工程安全防护监控设施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在民防辖区内的24个民防要素点,设立安全防护监控设施,并按合同约定给予质保。本期工程中涉及原地下机房硬件升级,要求供应商承诺保证原平台迁移至服务器不影响平台使用;迁移工作完成后能达到原平台使用效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60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6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7日至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 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方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办公室
地 址:大统路480号1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静安区西康路648号4楼
联系方式:******-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泳琳
电 话:******-601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