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HC[CS]******
******检察院2025年10月-2026年10月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包1:
预算金额:480000元
最高限价:480000元
磋商保证金:48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服务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检察院2025年10月-2026年10月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
1项 |
否 |
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采购单位若有临时接待任务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必须提供用餐服务)等。 |
48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标的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3.方式:通过现场获取或邮件形式。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获取。
3.2邮件形式:由供应商自行进入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完整填写,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邮箱:******。
3.3未按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4磋商文件取得后恕不退还。
4.售价:2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六、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2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玠霖、林真、黄晓霞、潘王昕
电 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