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海南省美兰监狱工作正常进行,现对2026年度清运垃圾工作项目进行采购,相关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美兰监狱2026年度清运垃圾项目
(二)技术要求
1.清运垃圾地点:海南省美兰监狱(以下简称为甲方)。
2.清运垃圾范围:甲方区域范围内的生活垃圾。
3.清运垃圾频次: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使用固定的垃圾清运车每天清运垃圾一次。
4.清运垃圾时间:乙方清运垃圾应在每天上午8时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需提前清运垃圾,甲方应提前1天告知乙方,且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5.行驶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监狱指定的狱内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偏离路线、进入非指定区域;行驶过程中服从执勤民警调度指挥,车速严格遵守狱内限速规定,不得违规超车、占道。
(三)商务要求
1.应符合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及相关文件要求,乙方应把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处理点。
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垃圾清运工作;严格实行分类运输,不得混装混运。按规定运输路线、时间进行运输,沿途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垃圾;若因垃圾堆放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对相关行政处罚或者相关仲裁及诉讼负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责。
3.运输车辆周围整洁,无垃圾满溢落地现象,确保垃圾及时得到收集清运;从事运输作业时车辆应证照齐全,保持整车颜色和警示标识、年检标志、保险标志、车容车貌清洁清晰保持整洁,运输垃圾过程中要遮盖防尘,不沿路撒漏飞扬,符合环保要求。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清晰;车辆使用后无乱停放现象,驾驶员需按规定着装。
4.垃圾装运量应与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如因超重、超速或其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5.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如造成周围地面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6.清运作业范围内安全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清运作业过程中造成的第三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在应急情况下,服从甲方安排进行其他垃圾的清运。
9.乙方及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监狱保密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不得打探、拍摄、录音、传播狱内监管信息、人员信息、设施布局及敏感区域情况;作业人员仅限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泄露因作业获知的甲方工作秘密、内部制度等信息。如有违反,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若发生疫情相关突发事件,乙方及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乙方人员相关责任及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未遵守防控要求导致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预算金额:不得超过145080元。
(五)标的需实现的主要目标:保障海南省美兰监狱2026年度清运垃圾工作正常进行。
二、资格条件要求
(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三)加盖公章的相关资质的证书材料复印件;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评审方法
本次采购采取最低评标价法,满足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作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最后中标结果经我狱会议研究决定。
四、文件递交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公司,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按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响应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承诺书及报价表(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2日17时30分前,密封(加盖公章)现场提交至海南省美兰监狱行政区办公楼217室。封面需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海南省美兰监狱行政区办公楼217室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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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美兰监狱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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