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2日,我公司组织召******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以及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鹤峰县格子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鹤峰县格子河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厂房位于鹤峰县铁炉乡碉堡村,新建副厂房位于主厂房上游,坝址位于回龙观两支流(大典河和马家峪河)交汇处下游,通过引水隧洞将水引至厂房发电,发电尾水退入大典河(格子河)。
增容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由2000kw增加为4000KW(1x800KW+2x1600KW),设计引用流量22.73m3/s,设计年平均发电量1242.8万kW•h,年利用小时为3017h。工程由库区、拦水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升压站等组成。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和实际建设情况对比,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废水、雨水冲刷建筑材料、临时堆放的渣土等产生的废水、混凝土拌和、养护产生的废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引水隧洞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隧洞渗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未直排格子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山林施肥,未外排。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2)废气
工程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洒水降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影响,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施工工序,避免了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未在夜间进行施工;选用了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没有设备带病运行而使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施工期间未发生噪声投诉,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有限公司及时清运,用于鹤峰县五里老街革命旧址及鼓罗山三十二烈士殉难处红色旅游公路路面工程建设,完全消纳本工程所有弃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5)生态环境
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区域,施工过程中临时拌和站的布置、料场和弃渣的堆放等活动,布置在拦河坝右岸平地,位于电站永久占地范围内,无新增临时占地;施工中对施工人员加强了环保教育和管理,增强了施工人员的生态意识,在施工期进行了严格管理,未发现随意砍伐调查区内的树木、破坏植被,未发生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未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约为8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地处山区,周围植被覆盖度高,空气环境较好,运营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增加对空气的不利影响。
(3)噪声
运营期电站运行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电站机组产生的噪声,其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墙壁隔声后衰减,从源头降低了噪声影响,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电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居住,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工程运营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少量废矿物油,电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设备使用和检修更换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收集合同,交其进行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对生态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拦水坝阻隔对水生生态产生不利影响,主要是对部分鱼类和底栖生物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利用拦水坝右端底部的冲沙放空闸进行生态泄放,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05m3/s,可满足拦水坝下游生态用水需求。
四、环境影响调查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生态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资源、破坏植被、新增水土流失、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提高了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期间未发现滥砍滥伐、捕猎野生动物和炸鱼、毒鱼、电力捕鱼的现象;工******有限公司,用于鹤峰县五里老街革命旧址及鼓罗山三十二烈士殉难处红色旅游公路路面工程建设,建筑材料及临时弃渣堆放用防水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水体流失;施工结束后,工程已采取土地复垦、施工区植被恢复,实现生态补偿。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其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及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而结束。
本次增容改造工程将原拦水坝溢流坝段加高加宽,坝前正常蓄水位水位有所抬升。电站采用引水发电,取水坝和厂房间的河段受引水的影响,径流量有所减少,导致过水断面缩小,河段水生生物栖息空间缩小,使水生生物的种类和分布发生变化,减水河段水生生物种群、数量将减少。
格子河电站增容改造后,电站仍利用拦水坝右端底部的冲沙放空闸进行生态泄放,冲沙闸底部高程238.50m,采用城门洞式,尺寸为1.5×3.0m,保证闸门开度不小于0.148m,来满足生态流量的放流要求,确保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1.305m3/s,满足水生生物生存需求,对生态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用水主要为施工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过程产生的基坑废水、雨水冲刷建筑材料、临时堆放的渣土等产生的废水、混凝土拌和、养护产生的废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引水隧洞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隧洞渗水。施工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未直排格子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山林施肥,未外排。未出现水污染事件,对水环境影响小。
电站运行是一个拦水、引水、发电、弃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工程本身水量损耗小且无废水排放。但电站机组检修过程中涉及使用和添加更换润滑油,项目设备检修后不用水进行冲洗,采用纱布将遗留的润滑油擦拭干净,从而避免油类进入水体。电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少,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有限公司对格子河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上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Ⅱ类水域水质标准限值,水质良好,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爆破废气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项目运营期以水力发电为主,无废气产生;职工生活燃料采用的是电,也无废气产生,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搅拌等过程中的机械设备运行和车辆运输等,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发电机组置于厂房内,厂房为封闭式厂房。
******有限公司对项目电站厂房边界处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边界处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厂界噪声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有限公司及时清运,用于鹤峰县五里老街革命旧址及鼓罗山三十二烈士殉难处红色旅游公路路面工程建设,其完全消纳本工程所有弃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工程运营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及少量废矿物油,电站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设备使用和检修更换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收集合同,交其进行收集处理。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鹤峰县格子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后期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台账等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1月7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项目名称:鹤峰县格子河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鹤峰县铁炉乡碉堡村
联系人:贺总
联系电话:******
链接:******/s/1PPvruMhfEU_ewE5GYquvng?pwd=zf1b
提取码: zf1b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