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1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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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林口县三道通镇五道村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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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34520m2,主要建设鲜食玉米生产线1条和1台4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鲜食玉米50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运营期1台4t/h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用于洒水降尘,生产废水暂存至40m3防渗储池内,每三天拉运一次,送至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林口县刁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声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措施:运营期(1)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原厂回收。(3)玉米皮、玉米须、玉米芯及切端废物:外售综合利用(4)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5)锅炉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6)废包装材料:交由原厂回收。(7)废布袋:交由原厂回收。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固废分类、代码等执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4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2025年5月12日
来源: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相薇
二审:张祥玉
三审: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