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规定,结合《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商务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19〕81号)及相关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昆明市市场运行监测及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场运行监测及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703,监测服务
四、 预算资金
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 购买内容
昆明市共有监测样本企业163家,其中:昆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平台内共有37家样本企业(系统内20家【其中有4家为百家批发日报企业】,系统外17家);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平台内共有21家样本企业;商贸流通业统计分析平台内共有65家样本企业;信息泵采集分析平台内共有3家样本企业;应急商品管理平台内共有21家样本企业(系统内20家,系统外1家);酒类流通监测统计与管理平台内共有1家样本企业;猪肉屠宰日报共有3家样本企业(均为日报);昆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共有12家样本企业。每日、每周、每旬、每月、每季等不同时间段组织每个平台样本企业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并将数据报送情况和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反馈我局;适时提出样本企业进行调整方案,并做好样本调整的相关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县级商务部门和样本企业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以纸质和电子的方式提交市场监测分析日报、周报告、月报告、季报告、年度报告、重大节日期间监测报告、市场异常变动时期监测分析日报(周报)以及相应数据汇总图表、其他重要材料;每天更新昆明市商务预报网络平台信息;对接安装信息泵等工作。
六、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 采购方式
******财政局印发《昆明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20〕33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目标要求
根据商务部、云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监测各平台报表制定要求,督促企业按时上报数据;纸质和电子档的方式提交市场监测分析以及相应数据汇总图表、其他重要材料;每天更新昆明市商务预报网络平台信息。
九、 公示时限
2025年5月7日-5月10日
十、 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02室,联系人:唐俊,电话:0871—******,电子邮箱:******
十一、 评审事宜
(一)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得分最高确定为服务机构。
(二)评分从工作方案、报告时效性、监测全面性、项目管理制度、业绩、售后服务、公司相关荣誉、报价等方面作出评审。
十二、 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5年5月7日-5月10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昆明市市场运行监测及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服务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 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报名材料时,需通过电话(0871-******)确认后,******。
(五)材料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昆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