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能清远电厂百万等级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快速灵活调控降碳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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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国能清远电厂百万等级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快速灵活调控降碳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概况 | 国能清远电厂百万等级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掺烧生物质快速灵活调控降碳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开发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32分26.804秒,北纬24度25分2.964秒。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拟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在一期工程2#锅炉进行生物质掺烧改造,设计掺烧热量比为10%,年消耗生物质约38.4832万吨,掺烧入炉量约为29.315万吨,分制粉系统及掺烧系统两部分进行建设,制粉系统制备出合格生物质粉末后通过气力输送至掺烧系统两座500m3生物质储仓进行存放,通过后续掺烧设备送入锅炉进行燃烧,主要燃料为树皮、树根、树枝及病虫害树木等边角林木,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 项目劳动定员27人,按照4人/班,4班3倒,每天工作24小时,年生产时间7000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 ******居民点。 |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尾气,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周边搭≥2.5m彩钢板围挡,保证严密稳固,缩小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施工区域设防尘纱网、建封闭堆棚存物料,严禁原辅料露天堆放;全程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自行搅拌,减少扬尘;场内运输道路硬化,专人定期洒水降尘(干燥大风天增次);易扬尘原料用封闭车运输,卸运降尘,车辆进场地低速行驶,进出口建沉淀池冲洗车轮;加强施工车辆维保,建台账、测尾气,禁用超标车辆;施工机械优先用清洁燃料,用柴油选低硫的,用汽油须无铅,禁用不达标燃油”等措施进行防治及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通过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故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基础工程土方挖掘、厂棚钢结构安装、装修以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优先选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定期维保设备、稳固安放,闲置设备即关,车辆进场减速少鸣笛;按规范操作设备减碰撞噪声,培训工人,少用高频指挥工具,装卸轻装轻卸禁野蛮作业;结合实际合理布局场地,集中摆放固定噪声源,机械远离场界及敏感区域”等措施进行防治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建筑材料,废弃的土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废钢板等。废木料、废金属和废钢筋可由废旧收购部门回收;砂石、石块除用于回填;其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到指定垃圾场;同时施工现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物质干化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直接通过15米高的da054干化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上料粉尘通过上料口设置上部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米高的da055上料含尘废气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捕集的粉尘通过自然沉降等措施进行防治后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粉尘通过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da056皮带输送含尘废气排气筒排放;破碎、粉碎粉尘通过配置4套独立的粉碎处理系统分别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分别由四个15米高的da057、da058、da059、da060制粉含尘废气排气筒排放;生物质储仓粉尘经分别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两个25米高的da061、da062生物质储仓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烧废气(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及烟气黑度)经采用“低氮燃烧 scr脱硝 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高效除雾器”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后,依托现有2#锅炉烟囱240米高的da015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da054排气筒排放的生物质干化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②通过da055~da062排气筒排放的上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破碎、粉碎粉尘以及生物质储仓粉尘经处理后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能源局环发[2015]164号文《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执行);汞及其化合物和烟气黑度可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生物质接收、干化、制粉、储存环节不涉及用水;非经常性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直接淋洒于生物质原料上进入干化系统消耗;本次技改前后,锅炉设计处理能力不变,故工业废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循环水排水等与现有项目一致,经各处理系统处理后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回用;脱硫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水质要求后回用;新增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污水调节池预曝气→初沉池→生物曝气滤池→反冲洗水池→接触消毒池→升压供厂区绿化”工艺进行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的道路清扫、车辆冲洗水质较严者要求后回用于项目道路及绿化用水,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物质燃料预处理及输送过程中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0~90db(a)之间,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距离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面约120m的上李村,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铁块、石块产生后暂存于卸料储料车间杂质储仓,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布袋、废尿素包装袋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能力的单位处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一般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净水站污泥以及脱硫废水处理污泥集中到灰场分区贮存,定期外委有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含煤废处理污泥干化后掺煤入炉焚烧;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漆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室废液、废变压器油(仅事故状态下产生)、废铅酸电池以及废脱硝催化剂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本技改项目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潜在污染风险的工程单元主要有输送管线,通过采取“分区防渗、定期巡查检修等,且结合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已全部进行硬底化处理,地面均为混凝土硬化地面,无裸露地表;危险废物暂存区、危险化学品暂存区分类分区暂存,并且单独设置围堰和防渗托盘,防风防雨,硬底化地面上方涂防渗漆,防渗防漏;同时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对地表产生的裂缝进行定期修补,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等措施进行防治且项目周边无集中式地下水源开采及保护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活动较少,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量控制指标 企业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水零排放,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技改项目实施后2#锅炉主要排放口氮氧化物较技改前减少(本技改项目在利用现有燃煤机组及烟气处理设施的基础上,采用生物质燃料替代高污染化石煤炭,实现了各类烟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整体下降。由于生物质燃料灰分、硫分及汞含量远低于设计煤种,技改后颗粒物、二氧化硫以及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较现有工程减少。同时,机组氮氧化物排放依据锅炉设计出口浓度及烟气脱硝设施进行控制。经计算,在掺烧生物质后锅炉烟气生成量较现有工程有所降低,因此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也相应减少),故技改项目新增废气总量控制指标:挥发性有机物为0.195 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