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车辆定点维保 二阶段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XM2025C-GYGS-0018/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7月8日
一、评审及候选人情况
依据******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浙交投〔2024〕167号 ******管理中心车辆定点维保 二阶段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评审小组于7月4日10时30分对3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现一致推荐候选供应商情况如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折扣率 |
综合排名 |
备注 |
XM2025C-GYGS-0018/01 |
******有限公司 |
材料配件单价折扣 80%,工时单价折扣 8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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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XM2025C-GYGS-0018/01 |
不符合采购文件初步评审“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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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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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二次比选单位为框架招标入围供应商,供应商情况如下:
1.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龙泉市回归工程广达街81号
2.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91号房
3.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绿谷大道331-2号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其它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8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0楼
电话:0571-******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新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
电话:0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