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401 | 漯河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一标段 | 955000 | 955000 | 是 | 955000 |
2 | Z******402 | 漯河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类项目二标段 | 835000 | 835000 | 是 | 835000 |
5.1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街道),预算95.5万元;
******街道)预算83.5万元。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每个响应单位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原则。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单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