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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广昌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通知

关于公开遴选广昌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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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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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培训机构:

根据抚州市《关于印发<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字〔20256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无不良记录。

2.具有农业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

3.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能为培训班参训学员提供食宿。

4.有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教育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能力,熟悉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和农业生产经营实际。

5.具有健全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能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其他条件

1.开展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的培训工作,具有一定数量的培训结业学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4.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5.之前年度培训任务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局党组会审议。

2.******农村局党组成员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上会研究审议,提出拟选培训机构名单。

3.公示备案。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广昌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书。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251020

    点:广昌******农村局市场与科技教育股      人:刘伟琪   联系电话:******

 

  附:2025广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025年广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广昌******农村局

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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