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广电行政部门关于全面清除虚假宣传医药广告工作部署,现就公开征集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发现广昌县融媒体中心主频率、主频道播出节目中存在以下虚假宣传医药广告行为,均可进行举报投诉。
(一)在没有科学依据的前提下,宣称能够治愈中风偏瘫、高血压、糖尿病等各类急慢性疾病和疑难杂症。
(二)夸张夸大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使用“药到病除”“一针见效”等绝对化、夸张性语言或宣称产品采用“祖传秘方”“宫廷秘术”“量子科技”等无法验证的概念。
(三)雇佣人员扮演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特别是以虚假专家形象在多个广告、多个频道反复出现,以表演方式骗取观众信任。
(四)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编造“康复案例”“治愈经历”,使用虚假的前后对比照片、视频展示功效、疗效等。
(五)借助产品中某些原料或成分的功能,明示或暗示治疗、保健作用。
(六)以医疗养生类、生活服务类等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医药广告,节目全程围绕某医药产品,进行变相推销,引导观众购买相关产品。
(七)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称“三品一械”)广告时,未按规定审批或者注册;或对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广告版本进行剪辑、拼接、修改,擅自增加疗效描述、隐瞒毒副作用、扩大适应人群等。
(八)其他存在诱导、误导、欺骗观众(听众)问题的医药广告。
二、线索反映渠道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电话投诉举报:请拨打0794-******(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电子邮件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情况发送至电子邮箱******。
******旅游局(地址:广昌县旴江镇河东新区澳沪滨江豪庭10号楼一楼,邮政编码:3449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广告的发布主体、发布渠道、具体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2.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抵制广播电视虚假宣传医药广告,维护良好市场环境!
******旅游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