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于2025年9月1日发布,截止至9月25日,共收到开放基金项目申******委员会审定等环节,拟对12项项目进行资助,其中一般项目4项,重点项目8项(详见附件)。
现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实名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被公示项目在公示期结束后,需在1个月内配合重点实验室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吴苏青
联系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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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环境污染防治江西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拟立项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