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大桥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第二次)答疑澄清公告--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说明:
1、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可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也可采取电子保函形式。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采取电子******银行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原件等证明材料;承保机构对投标企业或中标企业(被承保人)从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保费进行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对履约保函的真伪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为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及是否具有赔付能力等方面复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一律不予认可。
2、投标企业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样本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
3、非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参军入伍等原因中标人变更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招标人按照以下标准收取违约金:项目建造师(项目经理)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额 2%的额度/人/次、且不低于 15 万元/人/次和不超过300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按不低于5万元/人/次的标准进行约定。
4、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的关键的岗位人员业绩、信誉、执业资格和职称等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有关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的相应条件,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在中标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5、因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地搬迁及设施升级,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2025年12月16日10时30分;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顺延至2025年12月16日10时30分前。
由于本工程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了变更,投标人之前按原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09:00)前开具的电子保函和按变更后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上午10:30)前开具的电子保函,均视为符合要求。(注:此次答疑澄清公告前开具的电子保函,投标人须要求担保公司平台重新推送)。
6、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无效投标处理。”等相应条款。
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查阅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吉安市中心城区大桥养护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1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招标人): (受益人)
鉴于(投标人)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证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你方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通知我方,并无条件地保持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函有效。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一)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被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
(三)被保证人在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四)被保证人除非不可抗力因素,无故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
(五)被保证人在本项目投标被查实有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行为的。
(六)被保证人支付给保证人的本次担保财务费用非从被保证人的基本账户支付的。
五、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七日内,将无条件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保证金额。
六、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内送达我方。
七、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八、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限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九、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签章)
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电话/传真:
保函查询网址: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