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菜越青年社区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SZ-JSGC202503FJ-******1 | ||||||||||||||||||||||
| 1.招标条件 | ||||||||||||||||||||||
| ************委员会关于襄阳市菜越青年社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287.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2130.7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6269.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861.34平方米。包含地上1******消防等安装工程,配套完善室外管网、大门、道路及硬质铺装、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建筑工程试验检测规范规定的所有检测项目范围内的各项工程检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等内容(绿色建筑检测除外)。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31 合同估算价:******.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止。(2)质量要求:合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湖北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建设工程检测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标段中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标段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取得新资质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专项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费用在******3.71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32130.72㎡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④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1.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2025年3月至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3.1.6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①-⑧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或声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1)项要求做出承诺或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2)项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25日00:00时至2025年11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8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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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