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项目所需物资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询价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要求 |
预算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滇南小耳猪种公猪 |
品种血缘纯,体质健康,种用性能优良,月龄为6月龄-10月龄,系谱清晰。 |
1.2 |
配送到指定的地点 |
2 |
滇南小耳猪能繁母猪 |
10.3 |
||
合计 |
11.5 |
二、申报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
(三)其他条件:提供相关系谱资料。
三、报名方式
(一)报价文件
1、报名所需报价资料: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材料要求:报价表和所有相关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节假日顺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8:00;
2.提交方式: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至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纳昆康巷8号),邮编666100,联系电话0691-******联系人黄崇元。寄件费自理,过时投递无效。
3.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1.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
******农村局官网(******/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3.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
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物资询价采购报价表
西双版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
2025年5月14日
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物资询价采购报价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价(万元) |
数量(头)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滇南小耳猪种公猪 |
含配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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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滇南小耳猪能繁母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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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